快捷导航

行业动态
当前位置 :首页 > 行业动态 > 正文

进口商红利!4月1日起,进口增值税税率再次下调

* 发表时间 : 2019-04-11 14:32:09 * 浏览 : 416

321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2019年第39号公告),自201941日起,进口货物原适用16%增值税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13%,原适用10%增值税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9%

Q:调整后我国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结构如何变化?对进口企业税负有何影响?

A: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,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。201851日,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%11%调整为16%10%,本次又从16%10%分别下调至13%9%。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,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1日起实施后,全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2250亿元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。

Q: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何影响?

A: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,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,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%,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%征收。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同步下调。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,政策实施后,今年将为消费者减轻税负13.5亿元,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,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。

企业申报注意事项

按现行规定,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,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。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,凡提前申报货物,如在41日或之后到港,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。

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,海关将及时协助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