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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埔新港集司码头进口报关公司-流程/手续/费用

详细说明

黄埔新港集司码头进口报关操作流程:

确定进口的船期,等船到以后。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。

一、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、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

二、将货物提至海关监管仓库

三、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:

必备单证:清单、invoice、合同一式一份、报关、报检委托书各一份。

从欧盟、美国、韩国、日本进口货物,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,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。

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(如进口许可证、机电证、重要工业品证书)4.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。

四、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,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。如信用证、原厂 保单、原厂invoice、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。

五、海关打印税单后,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。如超过期限,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。

六、报关查验放行后,即可提货回家(仓库)。另: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。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(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)超过三个月,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!!

七、缴税后即可提货放行。


我司是2005年在广州海关审核批准具有报关、报检资格的AA级报关报检公司,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,现与各码头、海关、商检等各单位拥有良好的关系与信誉,并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骨干报关、码头操作等人员分布在黄埔老港、黄埔新港、南沙港码头等广州码头,公司为厂家、贸易商及货代公司等提供货物进出口报关清关、拖车、仓储等物流服务,欢迎来电咨询!

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(集司码头),是由广州港集团和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(PSA)共同投资经营的专业化国际集装箱码头,于2001年7月1日正式成立,其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黄埔集装箱公司,管理和经营新港、 新沙两个集装箱码头共六个泊位。 GCT位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中心, 地理位置优越,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和便利的水运、铁路、公路交通网络, 是中国华南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连接海内外的重要交通枢纽。GCT以广州港为依托,融合吸收了经营世界最大中转枢纽港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(PSA) 的先进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,利用其广大的客户基础和航运网络,促进了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迅猛发展。目前,GCT已经开通国际国内班轮航线近30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