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税配额农产品进口清关注意事项
关税配额农产品进口清关注意事项
监管证件
关税配额农产品进口除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(代码7)、入境检验检疫(代码A)等监管证件外,还会涉及的特殊监管证件如下:
关税配额证明,代码为t,适用于持有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的情形,进口商品编号为5201000080未梳的棉花除外,以国别关税配额证明进口除外。
关税配额外优惠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,代码为e,适用于商品编号为5201000080未梳的棉花进口。
国别关税配额证明,代码为q,适用于持有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(备注栏标注××国××商品国别配额)进口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羊毛、新西兰毛条、毛里求斯食糖的情形。
监管方式
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《农产品关税配额外优惠税率配额证》适用于一般贸易、加工贸易、易货贸易、边境小额贸易、援助、捐赠等监管方式进口。
自境外进入保税监管场所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关税配额农产品,不需要提交配额证,由海关按现行规定验放并实施监管。
从保税监管场所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库或出区进口的关税配额农产品,海关凭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按进口货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。
溢装数量
散装货物每批次进口溢装量不得超过该批次的5%。
一证多批制
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实行一证多批制,即最终用户需分多批进口的,凭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可多次办理通关手续,海关通关部门逐批次登记核扣进口或内销数量。最终用户完成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标明配额量的最后一批次进口报关后,于20个工作日内将海关签章的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》第一联(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)原件交原发证机构。
加工贸易进口棉花
企业开展棉花加工贸易进口业务,必须持注明“本配额证适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”的棉花进口关税配额证(商品编号为5201000001)和关税配额外优惠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(商品编号为5201000080);未注明“本配额证适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”的棉花进口关税配额证(商品编号为5201000001)及配额外税率进口棉花(商品编号为5201000090)的,不允许开展棉花加工贸易进口。